跨領域科技管理與智財運用國際人才培訓計畫(後續擴充第1期)(跨領域科技管理研習班)

發布日期:2018-02-12
點閱次數:914

服務項目:研發補助,人才培訓 |  主辦機關:經濟部,技術處 |  執行單位:[承辦] 財團法人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 [協辦] 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


 

計畫目的 :

本計畫針對國內高科技產業、傳統產業、服務業等產業界及研發機構之研發或相關管理人才,辦理公開招生與甄選,實施國際智慧財產保護與經營、智財訴訟與策略、研發成果商業化之跨領域科技管理之國際人才培訓。 培訓方式針對產業界與學員之需要,進行國內先修、國外研習之課程講授及知名廠商參訪。選定核心議題,分組探討,借重國內產、官、學界各方優秀人力共同進行課程規劃、設計,指導學員完成專題論文,並公開發表。

 


 

服務內容 :

一、國內培訓先修班:上課時數達90%以上,通過必要考試及完成研習報告者,由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授予5個學分之碩士學分證明。 二、國外培訓:由執行單位規劃安排赴美國、日本及中國大陸等知名訓練機構研習考察,上課時數達95%之學員授予結業證書。期滿返國後2個月內完成分組專題論文,並配合於成果發表會時報告發表。

 


 

對象資格 :

招生對象: 一、具理工科系背景者,或已從事(或即將投入)科技管理、研發相關管理職務者為原則。包括科技產業、傳統產業、創意產業、科技服務業等領域。 二、公民營企業:於中華民國境內依公司法設立,且財務健全,有研究發展組織或功能之製造業與服務業。 三、財團法人研究機構:設立目的為從事上述領域的科技產業研發者。 四、經濟部學界科專計畫執行人員。 資格: 一、任職於上述機構之人員,戶籍設於國內之中華民國公民皆可報名。 二、國內培訓先修班學員學歷以學士以上(或同等學歷)為原則。 三、報名國外專題課程者,須經本計畫執行單位認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始得參加: (一)曾受過本計畫相關培訓班結業之學員。 (二)曾參與經濟部相關培訓計畫合格者。 (三)曾接受過其它相關進修班修畢基礎課程,且具可茲證明者,如:EMBA、碩士學分班或同等學歷。 (四)具備碩士學位以上,正式從事與研習專題相關之高階經理人。 未符合上述條件者,得由本計畫執行單位認定須參加國內培訓先修班課程後,始參加國外專題課程。

 


 

獎勵方式 :

 


 

應備文件 :

 


 

申請程序 :

 


 

連絡窗口 :

財團法人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 電話:(02)89112003轉201 傳真:(02)89112005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地址: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1號3樓

 


 

查詢網站 :

http://www.mmot.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