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攜手合作計畫

發布日期:2018-02-13
點閱次數:1118

服務項目:人才培訓 |  主辦機關:教育部 |  執行單位: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工作小組辦公室-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計畫目的 :

一、培育符應產業需求之技術人才。 二、型塑兼顧學生「就學」與「就業」為基礎之教育模式。

 


 

服務內容 :

一、提供學生在校學習並與產業界攜手合作實務實習。 二、申辦領域:以特殊類科、嚴重缺工產業為優先,並鼓勵開辦政府提倡之新興產業:亞洲矽谷、智慧機械、綠能科技、生技醫藥、國防航太、新農業、循環經濟等。 三、合作廠商應辦理事項: (一)合作廠商之主要產品及服務與學校申辦之科(系)屬性應有高度關聯,且工作崗位技能內涵應與學校申辦科(系)課程相符。 (二)須依勞動基準法及其他法規規定安排本計畫之學生於廠商之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辦理。 (三)禁止安排技專校院學生輪值大夜班(夜間十時至晨間六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部分則依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定辦理。 (四)合作廠商給予本計畫參與之學生生活津貼或待遇,應依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並於訓練契約中載明。 (五)採輪調式辦理之計畫者,合作廠商應落實定期安排學生進行崗位輪調。 (六)高級中等學校端學生於高三畢業後之暑假赴職場實習,得列為預修技專端實習學分,並由技專端負責學生督導之責。 (七)提供高級中等學校及技專校院教師赴企業深度研習之機會。

 


 

對象資格 :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綜合型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以下簡稱高級中等學校)及公私立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等學生。

 


 

獎勵方式 :

 


 

應備文件 :

 


 

申請程序 :

由公私立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填具開班計畫書向教育部申請。

 


 

連絡窗口 :

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工作小組辦公室-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地址: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電話:(02)7734-3497 E-mail:[email protected]

 


 

查詢網站 :

http://etest.nkuht.edu.tw/ia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