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簡章

以數據驅動優化中小企業融資環境計畫

新創實作驗證 申請須知

  •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 114-04

壹、推動目的

全球金融結構重組與永續發展趨勢推動整體數位轉型進程加速,臺灣中小企業在經濟規模、有形資產與數據資源相對不足的情況下,融資取得仍存挑戰,急需強化其金融可近性與經營韌性。

為協助中小企業突破既有融資困境,本計畫以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以下簡稱信保基金)為實證場域,採「場域出題.企業解題」機制,建構以資料治理與隱私強化為核心的驗證環境,釋出安全合成資料,協助新創團隊及中小企業開發具落地潛力之數據應用方案。

本計畫透過資料創新應用、流程優化與外部資源串接三大面向,鼓勵公私協作與異業共創,推動中小企業與金融體系的數位連結,強化審查效率、優化風險辨識,逐步提升普惠金融效能與金融生態的整體韌性。

貳、申請資格

一、中小企業(含成立8年內之新創企業)擔任主要提案單位,中小企業得採以個別報名,或與金融機構共同組隊提案,每團隊建議10人為限

二、中小企業資格認定

       符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2條規定,依法辦理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或出資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

       200人之事業。

三、金融機構資格認定

       依據金管會公告《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規範,金融機構係指金融控股公司、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公司、信託業、電子支付機構、

       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或簡易人壽保險業務之郵政機構、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金融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期貨商、槓桿交易商、

       期貨信託事業、期貨經理事業、期貨顧問事業及保險公司。惟不包括在國外之分公司。

四、提案團隊負責人與主要團隊成員可為本國人士或外籍人士。本國人士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外籍人士須已取得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

       台灣就業金卡,或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之人士,並檢附相關證明,惟不含

       大陸及港澳籍人士。

參、申請期間與方式

一、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14 年 5 月 16 日(五) 17時止。
二、入選名額:以 10 案入選實證團隊為原則。

三、提案團隊組成條件 :

       須由中小企業(含成立8年內之新創企業)為主要提案單位,

       提案團隊之組成由一家中小企業或採聯合組隊方式(多家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報名。

四、申請方式:

       採線上申請作業,於活動網站填寫計畫申請書,再將應備附件資料上傳。

       請逕至活動網站申請(網址:https://0800056476.sme.gov.tw/Data-Driven/)。(逾期報名或紙本寄送報名資料者不予受理)

五、申請文件:

  • (一) 線上填寫文件:提案申請書(線上填寫)
  • (二) 需上傳文件:
    1. 附件一、計畫保密協議(NDA)
    2. 附件二、合作同意書
    3. 附件三、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當事人資料同意書
    4. 其他:專長證明
    5. 工商登記證明

六、徵件說明會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 (二) 線上連結於活動前一天以電子郵件寄送行前通知(含會議連結)。
    表一、徵件說明會時程
    形式 時間 地點
    實體 114/4/23(三)
    下午 2 時-3 時
    以本計畫活動網站公告日為主

    活動資訊公告於官網
    線上

 

 

相關檔案


申請簡章
附件一、計畫保密協議(NDA)
附件二、合作同意書
附件三、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當事人資料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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