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融通

服務措施
01|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
目的
為活絡投資創業環境,協助中小企業順利募集資金,特運用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100億元,採政府結合民間資金搭配投資方式,帶動民間與創投資金共同投資國內中小企業。除協助中小企業順利獲取資金挹注外,並藉由專業創投公司在生產技術、公司治理、行銷通路、品牌建立等各方面資源鍵結,提供中小企業多元化的專業輔導與資源協助。
服務項目
一、符合國內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二、限國內中小企業,不得投資於上市、上櫃公司。
聯絡窗口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02-2368-6858分機350周先生
服務措施
02|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
目的
為辦理「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投資國內文化創意產業。
服務項目
一、合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條所稱之國內文化創意產業及文創基金。所稱文化創意產業,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之產業。 二、限於國內文化創意業者,但不得投資上市、上櫃公司。
聯絡窗口
文化內容策進院02-2745-8186分機210黃小姐
服務措施
03|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
目的
為提振我國服務業投資能量,厚植服務業產業競爭力,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匡列新臺幣100億元,專款用於投資策略性服務業,以促進服務業發展,增加我國服務業就業機會、協助服務業朝國際化及科技化發展,進而擴大海外輸出以及增加產值。
服務項目
屬策略性服務業者,包括資訊服務業、華文電子商務、數位內容、雲端運算、會展產業、美食國際化、國際物流、養生照護、設計服務業、連鎖加盟業、觀光旅遊業、能源技術服務業及其他經執行單位專案認定之服務業,但不得投資於上市、上櫃公司。
聯絡窗口
經濟部工業局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推動辦公室02-2704-1077分機13 馮小姐